目的(2/2)
阮筝躺在床上,眼睛盯着天花板某处的雕花,眼前一直闪过徐天颂的面目。十七年前的惊鸿一瞥,与今天略有些散漫的影像逐步地重叠在了一起。她惊讶地发现,岁月竟没在徐天颂的脸上留下几多痕迹。
他依旧看起来年轻而飘逸,随着年岁的增长,他那股子妖艳气质愈加浓郁,举手投足间优雅气息扑面而来。只管被阮筝叫做“爸爸”似乎令他有些不习惯,但他转头接茶碗的时候照旧那派气定神闲。
他挑眉扫了阮筝一眼,笑得有些蕴藉,在阮筝直勾勾的注视下喝了一口茶。阮筝心想如果这茶是自己倒的话,说不定已经在内里下了毒。如果他记起来自己是谁的话,尚有胆子喝她递的茶吗?
想到这里,阮筝不由又朝房门口的偏向望了望。出了这扇门往右,走到底就是徐天颂的房间。不知他现在在做什么,是否还在为那声“爸爸”而铭心镂骨。
阮筝完全没猜对,徐天颂现在并不在自己房里,而是在二楼的书房里,陪着他的是心腹何慕则,当年阮筝的母亲称谓为“阿慕”的谁人男子。
十七年已往了,何慕则照旧那副白面书生的容貌,只是一双眼睛比起以往有了更多的沉淀与深度。他就这么一声不吭地站在徐天颂身边,眼睛望着他手里拿着的那份十七年前的报纸。
报纸的头版头条报道了阮筝怙恃的堕楼案,图文并茂,照片里不仅有那栋旧楼的全貌,尸体移走后留下的血迹,甚至连尸体横卧在地的照片都有。只是将两人的脸打上了马赛克,报道里也将两人的名字简化了。
这件事情在当年的香港很是惊动,因为牵涉了其时照旧黑帮的青膺帮,警方显得格外重视。但他们破费了大量的时间人力来视察,最终也只能证明这是一个意外。只管其时认真此案的沙展心有不甘,但也只能眼睁睁地送徐天颂出警局大门。
一晃十七年已往了,徐天颂还留着这张报纸。这在他的人生里也颇为少见。他实在不是一个心慈手软的人,虽然现在金盆洗手成了一个乐成的商人,但年轻的时候他杀起人来可从不手软,连眼睛都不眨一下。
但归根结底,他杀的也都是些穷凶极恶之徒,像阮剑锋伉俪这样跟了他多年的自己人,他从来没动过杀心。哪怕他们做了再大的错事,他也绝不要人性命。
这件事情是他人生中的一个破例。
何慕则是打小跟他一起长大的兄弟,对他的性格再清楚不外。他看了那张报纸几眼,岑寂地启齿道:“阿天,为什么让他们文定。阿琛在美国的谁人男子,你已经看过照片了吧。”
“嗯,小伙子挺精神,笑起来感受不错。”
“你想使用阮筝让他们分手?”
“分手,分什么手?才二十岁的毛头小子,爱得死去活来的,打都打不散。由他们去吧,哪天玩厌了自然就散了。你看着,明天阿琛一定会提出回美国继续学业。”
何慕则微微一皱眉:“那阮筝怎么办,你准备把她留在家里?你以为阮筝这次回来是为了什么?”
“她的目的再显着不外。”徐天颂将报纸往桌上一摊,“她来我们徐家为的就是我。当年她虽然小,我的长相她忘不了,预计连你她都一直记着。”
“所以你想把她留下,看她有什么详细行动?”
徐天颂没有正面回覆:“我养了她这么多年,供她吃穿,送她去美国深造。现在她学成归来,也该让我看看她的本事了。洋墨水喝了这么多,也得显示一下才是。别我这么多钱砸下去,最后却只是个徒有虚表的空壳子。”
何慕则想起今天见到阮筝时的情景,下了个结论:“她跟小时候不太一样了,长开了,漂亮了许多。如果她不是阮剑锋的女儿,跟阿琛站在一起倒很相配。”
“唔,是漂亮了。只是女人不能光有漂亮,得有脑子才是。否则再漂亮,也是个空心杆儿,一折就断。”
徐天颂说着,轻轻一用力,手里的一根铅笔应声而断,裂成了两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