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> 都市言情 > 重生1986助力国家崛起 > 第209章 劳动法3

第209章 劳动法3(1/2)

目录
好书推荐: 青烟袅剑叩长生 逍遥游:无敌的我被雷追着劈 RE:从战斗开始的异世界生活 落魄练习生逆袭超级偶像 兵行人间 张璟穿水浒,可逆归途 炼魂师:拘魂炼魄 重生后:带着小青梅赶山在兴安岭 鸿蒙战纪:裂天枪尊 你们都强只有我弱鸡

经过多次磋商,最终劳动法形成了以下主以下核心要点

一、适用范围

- 用人单位:企业、个体经济组织、国家机关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(需建立劳动关系)。

- 劳动者: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自然人(含签订劳动合同的公职人员)。

二、劳动者核心权利

1. 平等就业:禁止性别、民族等就业歧视。

2. 薪资保障:

- 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,按月足额支付。

- 加班工资:

- 工作日:150%工资;

- 休息日:200%工资(或补休);

- 法定节假日:300%工资。

3. 休息休假:

- 每日≤8小时,每周≤40小时工作制。

- 法定节假日、带薪年假(工作满1年享5天起)。

4. 社会保险:用人单位需缴纳养老、医疗、工伤等五险。

三、劳动合同关键规则

1. 签订要求:

- 用工1个月内必须签订书面合同,超1年未签视为无固定期限合同。

- 未签合同:用工超1个月不满1年,需支付双倍工资。

2. 合同类型:

- 固定期限:约定终止时间(如1年、3年)。

- 无固定期限:连续工作满10年或连续签2次固定期限合同可要求签订。

3. 试用期限制:

- 合同期3个月~1年:试用期≤1个月;

- 1年~3年:≤2个月;

- 3年以上\/无固定期限:≤6个月(仅约定试用期无效)。

本章未完,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。

书页 目录
新书推荐: 综艺显眼包:龙套追疯顶流 抗战之国之劲旅,从少将师长起 诸天:肉体凡躯?以科技铸神位! 王钱思杰日记 娱乐:反派专业户?观众被吓傻了 李白哪有三只眼?老子是杨戬! 2015,金融和互联网大佬! 都穿越南韩了必须当财阀啊 怪兽觉醒时代,我觉醒上古英灵 小于平凡的一生
返回顶部